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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三)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数 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速算扣除数 7000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