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1.从12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电价政策,其中对高耗能用户将收取1.5倍的惩罚性电价。
例子:以前普通大工业,1000kva容量用户。基本电费1000*30元=3万元基本电费+实际峰平谷费用假设也是3万元,故当月电费6万元。(按基本电费估算)。
现在高耗能3万+3万*1.5=7.5万。未来可能上涨不局限于1.5倍。(还没有加上电费自然增长部分。)
2.高耗能企业的由来,目前12月被执行的高耗能企业是谁认定的?
高耗能企业的认定标准要件:由统一认定,如燃煤。。。。某些玻璃制造等八大类生产性质企业。具体再次不一一列举。
目前12月执行的高耗能企业名录不是下发的名单。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高耗能企业名录可能要滞后与首月电价改革时间点。
现在的高耗能企业,是由国网公司,省一级国网公司按照企业在国网公司申请用电时填报的生产类型和定义的高耗能标准匹配得来。如:公司执照,经营范围,重要负荷性质等等。
如果生产实际中,或者转型升级后企业生产性质已经发生彻底的改变,跟高耗能的定义标准完全不匹配,可以准备好证明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去当地国网公司营业大厅填表——申请改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