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几乎每家企业都拥有固定资产这个类别的资产。由于各种因素,某些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会产生减值。对于这种情况,不同会计制度之间,以及会计与税法之间,都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
一、 会计上是否考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而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资产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 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财税处理
以下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举例介绍具体的处理。
2017年12月购进一台办公使用的设备(当月即投入使用),原值为100万元。
会计和税收上均采取直线法按照10年折旧(不考虑净残值)。
2018-2020年期间,会计上对该设备累计计提折旧30万元(=100万元/10年*3年),故2020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前,该设备账面价值为7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假设2020年年末公司对该项设备的减值测试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
1.会计上
2020年年末,设备账面价值(70万元)高于可收回金额(60万元),应计提减值准备10万元(70万元-60万元)。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10万元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万元
注意,此计提的10万元减值准备不得在以后会计期间转回,只有在将来处置该项设备时,再予以转出。
同时,计提减值后,该项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而计税基础是7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
如果预计以后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万元(假设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万元*25%)。
会计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 2.5万元
2.税务上
会计上计提的10万元减值准备不得在当年税前扣除,应当纳税调增10万元。
即进行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在该表第33行“资产减值准备金”对应的“账载金额”列填入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由于税收金额为0,故第3列显示纳税调增金额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