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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司营业执照异常怎么处理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异常有几种情况,一是住所无法联系,二是未公示企业年报,三是未按相关部门责令的期限要求公示相关信息。那么企业经营异常怎么解除呢?
1、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监部门自收到申请后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再申请恢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监部门收到申请后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公示的信息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地址异常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带上变更的新地址的相关资料去登记机关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然后再去市监部门监管科,工作人员会再次核实,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移出异常。
苏州营业执照异常怎么处理的?
(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①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②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复印件(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移出需提交下列材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其他(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