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一、实施主体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四、审查标准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五、受理条件
1、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4、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6、符合《江苏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
7、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前审查。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纸质件、原件2份。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纸质件、原件2份。
3、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目录纸质件、原件2份。
七、常见问题
1、许可内容不一致
食品生产的经营类别,在营业执照中要能体现出
2、法人
高校食堂按高校为主体申报
3、面积
申请集体用餐配送,要对照江苏省食品经营审查相关标准,面积和人员要符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