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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收益是一个会计概念,简而言之,就是未分配完的收益。是企业对历年实现的利润不进行分配,留存在企业内部,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上分别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科目反映。
一、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为了增加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当公司实现盈利时,以税后净利润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并存留在企业内部的积累收益。
根据是否有国家强制规定,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1)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是公司法强制规定的,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后,按照税后利润的10%进行提取,当金额累计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而任意盈余公积是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的盈余公积,我国法律并无强制企业必须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以在税后利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取任盈余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和比例自行安排,上不封顶。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扩大生产经营等。
二、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在所有分配流程完成后,仍有剩余的收益,即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收益。
其有两层含义,一是未确认特定用途;二是留存以后年度处理。
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科目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
总计
留存收益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累计收益,包括了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其中盈余公积金具有特定用途,而未分配利润并无指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