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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维护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城建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差别比例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城建税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决定,其计算公式为:
城建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税法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不征收城市建设维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