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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开普通发票有哪些途径个体工商户开具普通发票的方式有哪些?
1.个体户如需代开发票,可持您的税务登记证、身份证、姑苏区代理记账公司、对方开具的缴费证明、双方签订的合同等向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发票。
2.依法申请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发票购买簿》。
3.纳税人到主管地税的姑苏区代理会计公司纳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取和购买发票票证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出示《税务登记证》(姑苏区代理会计公司复印件)、需提交资料的身份证明、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盖章。然后,让我们“姑苏区代理会计公司”分析一下个体工商户开普通发票的方式。让我们看看那些不理解的人。
4.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需使用发票,应按《发票领购簿》核定的购票种类、数量和方式,向在苏州注册的香港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发票领购簿、税控IC卡(税控机开票使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过的发票存根(第一次领购、最后一次开具税控发票的会计复印件除外)
5.下载开票软件,进入开票界面,根据自己的需要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普通发票开具工作的通知》,“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和开具与其经营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是,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业活动(餐饮娱乐行业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收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收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出发票开具限额的业务收入,确需开具发票的;
2.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依法开具的发票或者停止销售的发票,需要开具发票才能取得营业收入;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临时来本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查验登记,并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开具发票。如果业务量确实较小,开票频率较低,可以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收到发票后,可在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区自行开具、打印发票。
普通发票的开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