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1、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
2、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是从事代理记帐业务的资格证书;
3、批准机构设立的有关证明文件;
4、从业人员名单、简历、会计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5、机构负责人的姓名、简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6、发证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1.代理记账公司:
根据《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经过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成立的从事代理记账行业的公司称为代理记账公司。
2.代理优点:
第一、服务专业。(专业的人员,丰富的经验知识);
第二、节省费用,享用专业团队的服务。(节省了专职会计的高工资、住房、社会保险开支。) ;
第三、专业的团队,高效,低差错率。(各行业的会计师,解决各种专业困难) ;
第四、避免因会计人员变动造成企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五、避免专职会计技能单一,影响会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