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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程设计是指对环境保护工程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图绘制、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技术服务的活动。环境工程设计资质是指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具备的从事环境工程设计业务的能力和水平的认定。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7号),环境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其中甲级为最高等级,能够承担各类环境工程设计业务;乙级能够承担中小型环境工程设计业务;丙级能够承担小型环境工程设计业务。
一、办理流程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7号)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升级甲级资质的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单位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转交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包括现场考察、业绩评价、技术水平评定等。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单位升级为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公布。二、办理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升级甲级资质的办理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装备;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质量、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业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体要求
申请单位应当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已经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并连续从事环境工程设计业务三年以上;在最近三年内,承担了至少两个国家或省级重点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至少五名注册环境工程师,其中至少一名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至少三个与环境工程设计相关的专业技术方向,每个方向至少有一名注册环境工程师和两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承担项目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包括计算机、绘图仪、打印机、复印机、仪器仪表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通过了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办理材料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升级甲级资质的办理材料如下:
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最近三年内承担的国家或省级重点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评价意见等相关材料;注册环境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技术装备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