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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是指具有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的能力和条件的企业,经国家交通运输部核准,取得的一种资质等级。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可以承接以下范围的工程项目:
1.公路、城市道路、机场跑道、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的总承包;
2.公路、城市道路、机场跑道、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的分包;
3.其他与公路工程相关的工程项目。
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的变更情形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需要在以下情形下进行变更:
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的;
2.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清算等导致企业主体发生变化的;
3.企业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
4.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的变更程序
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的变更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向原核发资质证书的国家交通运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2.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
3.国家交通运输部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符合规定,予以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4.国家交通运输部同意变更的,核发新的资质证书,并收回原有资质证书;不同意变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的变更注意事项
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的变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应在发生变更情形后3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国家交通运输部有权撤销其资质证书;
2.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如有虚假或不符合规定的,国家交通运输部有权拒绝受理或不予批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申请人在变更过程中,不得擅自转让或出租其资质证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资质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国家交通运输部有权撤销其资质证书,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申请人在变更后,应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原核发资质证书的国家交通运输部报送其经营情况和完成的工程项目情况,以便国家交通运输部进行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