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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勘察设计资质过期怎么办理延续
西藏勘察设计资质是指在西藏自治区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所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能力水平,由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西藏勘察设计资质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在有效期内,资质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如果资质过期,需要办理延续手续,否则将不能继续承接勘察设计业务。那么,西藏勘察设计资质过期怎么办理延续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根据《西藏自治区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延续资质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资质单位或个人在资质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参加了年度检查,并通过了检查。
2.资质单位或个人在资质有效期内,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质单位或个人在资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已经依法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并已经整改完毕。
4.资质单位或个人在资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已经依法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并已经消除了安全隐患。
5.资质单位或个人在资质有效期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诚信问题,或者已经依法受到了相应的信用惩戒,并已经恢复了信用等级。
根据《西藏自治区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延续资质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资质单位或个人应当在资质证书到期前六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资质的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2.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或者补充。
3.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或者补充申请材料,并重新提交。
4.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补正或者补充的申请材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作出是否同意延续资质的决定。
5.如果同意延续资质,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新的资质证书,并在公示平台上公布相关信息。
6.如果不同意延续资质,原发证机关应当在作出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的不予延续资质的通知,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在办理延续资质的过程中,资质单位或个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延续资质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不得有虚假、伪造、变造的情况。
2.延续资质的申请材料应当按照原发证机关的要求进行分类、装订、编号,不得有遗漏、错漏、重复的情况。
3.延续资质的申请材料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不得有逾期、拖延、拒绝的情况。
4.延续资质的申请人应当积极配合原发证机关的审查,不得有拒绝、阻碍、妨碍的情况。
5.延续资质的申请人应当遵守原发证机关的规定,不得有违规、违法、违纪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