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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加了社会保险都可以领取到一张社保卡,而且现在很多学校也会给学生发放,所以就有小伙伴咨询,学校发的社保卡毕业后在单位可以继续用吗?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正常情况下,学校发的社保卡毕业以后是不可以在单位继续使用的。如果想要继续使用,需要办理少儿大学生社保停缴,确认停缴后再将学生社保转成职工社保参保即可。由于学生社保合职工社保有一定的区别,下面以深圳为例,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保二挡,一般职工社保是包括全部项目的。
大学期间学校给我们办理了社保卡,如今毕业了还能用吗?
大学期间办理的社保卡,毕业之后不能用。
学生毕业后,原学生医保卡功能自动注销,要另外购买城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工作单位和学校是在同一城市,且是户籍地,可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密码后上网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办理了,因为目前社保还没全国联网,新的社保卡有银联标志的,可以当银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上标注的银行激活。
社会保障卡办理周期根据新发、换发、补换等不同场景,有不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其中,新申领社会保障卡,需要凭有效证件,根据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办理。批量制卡流程需要经过采集数据、银行核验开户、集中制卡、密钥加载等环节,一般为60天内完成,最长不超过90天。
换发、补换社会保障卡,可以通过批量制卡或者快速发卡流程办理。目前每个地市至少有1个社会保障卡快速发卡网点,实现制发卡不超过5天,部分地市还可以实现立等可取。
人社部表示,如在制发卡过程中,遇到个人银行账户开户失败情况,为满足持卡人的就医等需求,各省还开通了制发临时卡的渠道,临时社会保障卡只具有社保功能,无金融功能,并有使用时限要求。各地市社会保障卡业务流程和周期略有不同,具体可拨打当地12333咨询热线进行了解。
大学社保卡毕业后会自动注销吗?
1、大学生社保卡在毕业之后并不一定需要注销。因为社保卡是全国统一的,所以很多地方都是可以在毕业之后继续使用之前学校代发的社保卡的,在单位参保了职工社保之后,再办理“卡同步”业务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2、各地的政策、规定都会有所不同,像有的地区就是规定在毕业之后,会自动注销掉学校代发的社保卡,而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大学生在毕业之后参加工作,由单位办理了社保后,就需要重新去办一张新的社保卡。
3、建议大家不要主动注销,如果在毕业之后,工作单位帮忙缴纳职工社保时出现无法缴纳的情况,再去看看是否要注销卡片。
4、如果是医保的话按照规定的交费时间直接把保费转入医保卡即可。
拓展资料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拓展资料】
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卡这一概念,还必须清楚社会保障卡与其他行业性IC卡,特别是同银行卡的关系。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存有的供持卡人在医院就医结算的“个人账户”,类似于银行卡的“电子钱包”,一些地区或厂商便采用银行卡的标准来设计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标准是针对银行卡应用而 制订的规范,其文件存储格式、指令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是针对与金融有关的各种交易行为设计的。而劳动保障领域发放的IC卡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对信息记录进行管理,与银行卡的功能有很大不同。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有本质的区别,它记载的是个人账户中“帐”的情况,而不是真正的“钱”。
持卡人将个人账户余额划到卡中之后,医疗保险机构仍然要对账户的使用负责,即使持卡人的卡丢失、损坏,只要挂失前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未被他人冒用,便仍旧归持卡人所有,仍可以使用这部分账户进行医疗消费。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一旦用户将钱圈存到卡中,这笔钱便同银行无任何关系,一旦卡丢失、损坏,其损失完全由持卡人承担。
因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绝不能采用电子钱包的模式进行处理。还有些地方将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放到一张卡上,对此,是不提倡的,因为将商业性应用和管理性应用集于一卡,在管理上会造成许多弊端,会给持卡人和管理机构带来许多不便,甚至给持卡人造成损失。